鱼我所欲也所有句子的论证

1、比喻论证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

2、举例论证。

3、③“如使人之所欲”——“所恶有甚于死者”正反对比,进一步阐述“义”重于“生”的道理.

4、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5、第二段总结

6、一箪食.乞人不屑也形象证明了义重于生的观点。

7、①“一箪食”——“乞人不屑也”从正面举例,以“一箪食,一豆羹”为例,“呼尔”、“蹴尔”而与之,则“行道之人”与“乞人”也不屑接受,这就是“羞恶之心”.

8、①“鱼,我所欲也”——“舍生而取义者也”运用设喻,将生命与利益比作“鱼”和“熊掌”,引出中心论点.

9、②”生亦我所欲”——“故患有所不辟也”从正面阐述,说人们把“义”的价值看得高于生命,所以不能苟且偷生,宁愿赴死也不愿行不义.

10、这一观点在“上下交征利”的战国时代有积极作用,对后世知识分子的精神修养也有过好的影响。

11、鱼我所欲也——“舍生取义”与“性善”论。名论点:义的价值高于生命,人应该有舍生取义的精神。

12、!对比的运用

13、运用举例论证和正反对比论证.作者将“一箪食,一豆羹”与“万钟”作对比,按财富的数量来说,“万钟”自然是多的,但是“万钟”决定的是“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一箪食,一豆羹”决定的却是生命,自然要比“万钟”更重要.然而,无论是“万钟”’,也无论是“一箪食,一豆羹”,与“义”字比较起来都是次要的.两次举例及在举例中对比论证法的运用,再一次深刻地论证了“舍生取义”这一论点.

14、第二段分为三层

15、先从反面论述,用两个假设复句反问.如果人只是欲生恶死,那就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接着用“由是”开头的句子做正面论述,说明事实上人能不贪生,不避患;最后用“是故”两句得出结论,证明“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因而人能舍生取义.

16、第二段是举例论证,证明了义重于生的观点,告诉我们要不食嗟来之食,要不丧失人的“本心”,要舍生取义。

17、③“乡为身死而不受”——“此之谓失其本心”运用排比句,以“乡”与”今”对比,指出为得到宫室之美、妻妾侍奉、穷人感激而见利忘义,就是丧失了“本心”.

18、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道理论证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对比论证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举例论证

19、文章一开始用鱼和熊掌来设喻得出结论舍鱼而取熊掌者也以此引出本文中心论点舍生而取义。

20、第一段正反对比阐述“义”重于“生”的道理,从反面假设推理,又从正面事实说明人能不贪生,不避患.第二段举例论证,以正反两个事例进行对比,说明人们对待利欲引诱的不同态度,批判为追逐个人名利而丧失羞恶之心的人,重申中心论点.

21、②“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从反面举例,说明不辨礼义而收万钟之禄,是失其羞恶之心,是为求“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这些比生死都轻的身外之物,这样的做法,不过是见利忘义.

22、④“非独贤者”——“贤者能勿丧耳”运用递进论证法,前文已论证“义”字的存在,这里使主题升华,证明“义”字不只是少数贤者具备,而是人人皆具备,只是贤者更能保持罢了.

23、但孟子“舍生取义”观点的根据是“性善”论,他的说理也仅止于是否丧失“本心”,有明显局限性。

24、第一段分为四层

25、比喻论证。

26、比喻论证文章一开始用鱼和熊掌来设喻得出结论舍鱼而取熊掌者也以此引出本文中心论点舍生而取义2.举例论证一箪食.乞人不屑也形象证明了义重于生的观点3.对比论证第一段从正反两方面说明为什么要舍生第二段中把乡与今对万钟的不同态度做了对比从反面证明了舍生而取义这一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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